关于遴选创新创业课程教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6-12-16 浏览次数:572 ] |
各单位: 为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创新创业课程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1.范围:学院在职教职工。 2.人数:若干人。 二、遴选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备一定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论、实践素养。 2.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遵守教学规范,有较好的教学技巧与技能。 3.能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4.能主动学习,及时了解创新创业的最新知识与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深入学生,指导学生创业。 三、遴选程序 1.报名者于2016年12月19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交至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人选。 3.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评 审,确定课程教师名单。 4.参选者须准备45分钟的试讲内容及标准课时教案或PPT。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理与考核 1.非教学人员原则上课程教学只能安排在晚上周末时间进行。 2.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院现有规定执行。 3.教学纳入学院教学管理系统管理。 4.每学年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依据。
附件:
人力资源部 教务部 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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