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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创新创业课程教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12-16  浏览次数:572 ]
 

单位

为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创新创业课程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1.范围:学院在职教职工。

2.人数:若干人

二、遴选条件及岗位要求

1.具备一定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论、实践素养。

2.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遵守教学规范,有较好的教学技巧与技能。

3.能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4.能主动学习,及时了解创新创业的最新知识与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深入学生,指导学生创业。

三、遴选程序

1.报名者于20161219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交至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人选。

3.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评


审,确定课程教师名单。

4.参选者须准备45分钟的试讲内容及标准课时教案或PPT。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理与考核

1.非教学人员原则上课程教学只能安排在晚上周末时间进行。

2.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院现有规定执行。

3.教学纳入学院教学管理系统管理。

4.每学年相关部门对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依据。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课程教师报名表》

人力资源部    教务部    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6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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