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7-03-31 浏览次数:641 ] |
协院教就〔2017〕6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将对2017年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实施中期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三)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研究计划。 二、检查方式 (一)各系自查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2),并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科技小发明、证书、奖状等)复印件一套。以上材料由各系自行审查,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以系为单位,形成中期检查自查总结。总结中须体现本系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等,篇幅不少于1000字。 (二)学院抽查 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项目目前完成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终止项目运行,停止经费资助,项目组成员2017年度不得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我部备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三)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各系存档,一份报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存档); 2.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3.各系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17年4月10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hjxsjb@fjnu.edu.cn,各系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2017大创中期检查+系名;项目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快,联系电话:22868665。 请各系认真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了解项目进展、为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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