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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关于申报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515 ]
 

协院教就〔20182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协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成功素质教育理念,努力发掘和培养学生的个性特长,突出特色,突显优势,造就具有成功素质的创新型拔尖人才。特色班的建立要与学院发展战略,特别是与学科专业建设的重点和专业特色、优势有机结合,可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培养班)、拔尖人才培养(拔尖创新班)等特殊的培养模式,面向全院选拔学生组建特色班。

二、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有一定的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经验和体会,在教学中注重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紧密结合,围绕创新创业承担了相应教学任务者优先。

2.特色班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配备有辅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具有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资质和精力

3.已开设、正在开设以及已经有一定基础的拟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方向均可申报,特别鼓励有校企合作背景的专业申报特色班。

三、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申报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各系初审、学院评审的办法。

2.符合申报条件的特色班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申报表》。

3.各系组织初审,择优推荐,以系为单位统一将推荐课程的申报材料交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四、时间安排

2018年1月31日前,以系为单位统一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上交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行政楼207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8665,同时报送电子材料至邮箱:371150880@qq.com);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院务会审批后立项。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申报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班建设申报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8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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