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关于开展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8-01-24 浏览次数:572 ] |
协院教就〔2018〕3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支持学院主动面向区域、行业办学,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产教融合品牌,决定开展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产业学院要立足“学院”育人本位,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共建、共管、共享、共赢为基本准则,以区域或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度融合校内外资源,创新办学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人才培养特色,提升学校和学科专业影响力、竞争力。要把服务办学水平提升、服务学科专业建设、服务师资队伍提升、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服务学生成长和创新创业作为产业学院建设的根本任务,以学生是否受益、受益大小作为衡量产业学院建设成效的标准,按需建设,量力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董(理)事会治理结构完善,企业深度参与决策、建设与管理,学院或各系在政策、资源配置方面有所支持。 2.申报的产业学院需面向行业,依托龙头企业合作办学,学院内主体专业(群)整体参加合作办学。合作方在基本建设、办学经费、专用设备等方面投入折合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企业承担专业课、实践课时数50%以上,校企合作开发课程、教材、案例库等,建成1个以上院级以上平台、基地。 3.与企业合作项目持续2年以上,合作对象和领域逐步扩大,企业行业的作用逐年加强,办学资源和教学资源明显改善。 4.形成较成熟、可推广的建设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学科、专业进步度较大,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行业企业领域中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学生受益面广,创新创业成效明显,在省级以上学科技能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成果突出。 三、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系每单位限报1个,由学院对照申报条件,组织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产业学院申报表》(见附件)。各单位要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所有数据仅限于合作办学项目范围内。学院将依据申报情况择优扶持和资助。 请各单位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表及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同时将电子文档统一压缩命名为“系名称—2018产业学院”,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快,电话:0591-22868665,电子邮箱:371150880@qq.com。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8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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