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兼课教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8-11-09 浏览次数:718 ] |
协院学〔2018〕46号
关于选拔《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兼课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兼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人数 (一)范围: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人数:10人。 二、选拔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备一定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理论、实践素养,鼓励参加过学院组织或个人报名的创新创业相关培训的老师积极申报。 (二)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遵守教学规范,有较好的教学技巧与技能。 (三)能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工作。 (四)能主动学习,及时了解创新创业的最新知识与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深入学生,指导学生创业。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者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兼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交至行政楼20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228276132@qq.com。 (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人选。 (三)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课程兼课教师名单。 (四)参选者需准备45分钟的试讲内容及标准课时教案或PPT。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一)学院将针对兼课教师集中辅导; (二)课程安排、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院现有规定执行; (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培训优先选拔兼课教师参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蔚,联系电话:0591-2286862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课程兼课教师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学生事务部 教务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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