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次数:1430 ] |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院获批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20项、院级25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和3)。 二、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三)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类别《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格详见附件4、5和6),并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科技小发明、证书、奖状等)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无需精装制作),以上材料请报送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各项目负责人对各自项目进行自查,形成中期检查报告。报告中须体现该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等,篇幅不少于1500字。 3、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责成有关项目负责人认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科研创新立项工作是锻炼、提高我院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确保本次中期检查顺利进行。 (二)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我部备案。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四)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研究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类学术刊物投递研究成果以争取公开发表。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务必注明“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013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五)各系、国际教育学院负责汇总《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五、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表格详见附件4、5和6),可参照(附件7 中期检查报告〖参考范本〗规范填写); 2.报送时间:2013年11月20日前, 报送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3.报送方式:各项目负责人整改后的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hjxsjb@fjnu.edu.cn。其中,邮件和报告文件名命名格式:“项目遍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如:“201313472001 + 智能市政现场控制器的研究 (创新训练)” 4.为便于项目工作联系,请各项目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我院“创新创业平台网站”(http://cuczs.fjnu.edu.cn/chuangxin/,并加入QQ群:315813890)。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22868665
附件6、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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