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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12-04  浏览次数:1179 ]
 
 

各系(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规范我院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学院14个已结题的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2)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说明,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项目以系为单位提交报销单据,报销内容见本通知第二点说明。

(二)各项目负责人向各单位有关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附件1

项目报销单一式四份,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1的报销项目进行归集,并签字确认。经各系主任签字后上报各单位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手写“户名”并确认自己的中国银行开户账号。

2、原始正规发票

项目负责人须将各类原始发票全部整齐有序地贴在"( )费票据粘存单"上,粘存单请各项目负责人到行政楼4楼财务部领。每张发票背面分别注明“经办人:(项目组成员)、证明人:(项目组负责人)、审核人:(项目指导教师)”。

注意:无税务或财政部门加盖监制章的发票和收据,将不予报销。发票抬头需注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三)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归集所有项目的报销材料后,统一填写一份经费开支申请单(经办人:各单位有关负责人;领导签字:分管院领导),方可到资产与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四)审核后的项目经费报销单一份资产与财务部留存,一份退回项目负责人,一份系里留存,一份交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五)各单位有关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报销单中的审后金额,汇总填写《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附件3)。拨付表由系主任签名并加盖系公章,一式两份,一份送资产与财务部备案,另一份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备案,并把电子版的附件3以“系名+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命名发送到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邮箱:xhjxsjb@qq.com

二、支出内容

1、业务费,包括资料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只能报销以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版面费,且需注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相应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等。

2、实验材料费,包括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等费用。

3、调研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只能报销项目组学生参加的调研或者会议活动。学生差旅相关费用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4、图书资料费,购买的图书属学院资产,除发票外须附清单,发票须加盖学院学习资源中心印章。

5、设备费(30%),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特殊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学院实验室可提供的一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等不可列入在内。项目组购买200元以上仪器设备,按照学院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财产登记入库手续,并将仪器设备存放于相应教学实验室。

三、报销对象和截止时间

1、报销对象:已结题的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截止时间:各单位所有项目经费只报销一次,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31224日。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22868665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

2可申请报销的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表

3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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