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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4-10  浏览次数:1004 ]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根据省政府有关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4126号)。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可获得每个项目10万元以内的创业启动资金扶持。现就2014年高校毕业生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或者毕业三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1220132014年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

(二)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三)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已获得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及身份证明材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申报人或创业团队成员简历,附其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在校生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创业有关材料: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内容包含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进展情况、资金运营情况、企业人员基本情况和岗位职责等,可对项目优势扩展论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需在计划书中提供真实的支付宝链接或网店链接。

企业、创业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团队形式创业的,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

(三)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可提供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助项目申报表和项目计划书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征集项目。各系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动员,广泛征集各类毕业生创业项目,认真把好项目审核关,对成长性好、吸纳毕业生数量多的优质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荐,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生进行申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系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毕业生自主创业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创业成功经验,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于2014418日前提交至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由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审核后统一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8665

电子邮箱:xhjxsjb@fjnu.edu.cn

附件:

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省级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4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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