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4-11-20 浏览次数:1344 ] |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三)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方式 (一)各系自查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级别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详见附件2),并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或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著作、科技小发明、证书、奖状等)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无需精装制作)。以上材料由各系自行审查,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以系为单位,形成中期检查自查总结。总结中须体现本系项目完成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等,篇幅不少于1500字。 (二)学院抽查 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项目目前完成整体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查部分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终止项目运行,停止剩余经费资助,项目组成员2015年度不得再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我部备案。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三)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研究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类学术刊物投递研究成果以争取公开发表。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项目成果时,务必注明“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2014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或“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四)报送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中期检查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院级项目由各系自行审查存档;国家级和省级需两份,一份各系存档,一份报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存档); 2.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3.各系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hjxsjb@fjnu.edu.cn,各系打包压缩文件命名格式:2014大创中期检查+系名;项目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五)本通知相关附件已上传至我院“创新创业平台网站”(http://cuczs.fjnu.edu.cn/chuangxin/)和创新创业师生群共享(QQ群:315813890),请自行下载,不再随本通知下发。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锻炼、提高我院本科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大力支持,确保本次项目中期检查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2、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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