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下拨2013年本科质量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和“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 |
[ 发布日期:2013-12-16 浏览次数:812 ] |
各系(院): 为了加大对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推动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本科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安排说明》,决定下拨2013年获批的“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和“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的专项建设经费(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必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2-1),根据本次预拨的项目实际建设经费,认真填报其中的经费预算表,学院将对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费控制卡,本年度下拨50%的建设经费。根据项目中期建设评估情况,完成计划任务的,下达年度预算剩余的50%;未完成计划任务的,不再下达年度预算剩余部分,由学院收回。(其中的经费预算表部分单独复印出来,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项目组自留,一份提交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送财务管理中心备案,一份报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备案)。 2.“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必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附件2-2),根据本次预拨的项目实际建设经费,认真填报其中的经费预算表,学院将对经费预算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经费控制卡,下拨50%的建设经费;待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下拨剩余的50%建设经费。(其中的经费预算表部分单独复印出来,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项目组自留,一份提交所在单位存档,一份报送财务管理中心备案,一份报送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备案)。 3. “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和“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所有电子版材料发至:xhjxsjb@fjnu.edu.cn。联系人:徐快,22868665。 4. 各项目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学院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厉行节约,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 5. 请各单位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使项目建设与研究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附件: 1.2013年“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和“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资金拨付总表 2-2.“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任务书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实践与就业指导事务部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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